您好!您所购买的位于衡南县云集镇滨江路80号地(江湾明珠)已综合验收合格,准予入住。请还未收房的业主在接到本通知后在30日内前来办理收房手续。办理收房手续时需带齐身份证、购房合同以及缴纳相关费用,如您因公事繁忙不能亲自前来,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此通知
衡阳市华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衡阳市鑫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