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权证)证号:2006B-2033542,地址:石鼓区湘江北路18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兆凯
2018年3月23日
权利人:刘文玉 身份证号码:430411196801181023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证号:衡房权字第00136556号,地址:雁峰区王衙坪5号202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并申请补办。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文玉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