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中国人寿衡山支公司成玲同志于2018年2月5日起擅自离岗至今,期间未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多次电话、短信联系通知你限期返岗,但你至今仍未按时到岗上班,已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您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无法联系上你,邮件被退回。现限你于2018年4月16日前至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到,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制度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特此通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