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
随着电商平台相继修改售后服务规则,将“仅退款”作为“标配”,消费者可享受更加顺畅的退款机制。但“仅退款”可以随意选吗?记者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结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有关该案“退款17.9元玩具不退货被判赔200元”的消息冲上社交平台热搜。
在这起案例中,消费者赵某在收到商品后以“玩具发错颜色”为由申请了“仅退款”,并在商家未及时处理的情况下成功获得了退款。然而,赵某并未按照政策要求将商品退回,而是在退款成功后对商家的多次联系置之不理。最终,商家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赵某也因此付出了额外的代价。
这一案例的警示意义首先在于,它提醒我们“仅退款不退货”政策并非消费者的“免费午餐”,更不应成为他们获取不当利益的工具。消费者在选择“仅退款”时,应当基于诚信原则,确保自己符合政策的适用条件。如果消费者滥用这一政策,不仅会损害商家的利益,也会破坏整个电商平台的交易秩序。同时,这起案例也暴露出电商平台在售后服务方面存在的漏洞。平台可以通过完善退款机制、建立消费者信用体系等方式来降低滥用风险。
对于商家而言,引导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商品与服务。在遭遇不合理的“仅退款”申请时,商家应当通过正常渠道向平台申诉。“仅退款”变“多赔钱”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它提醒我们在享受便捷退款机制的同时,也要遵守诚信原则、尊重他人权益,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利共赢和可持续发展,让网络购物成为更加便捷、安全、愉快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