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通讯员 樊应起)“感谢法官,如此之快的效率让我们很满意!”近日,雁峰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判决还没有生效,各方当事人纷纷息诉服判并主动履行,案件审理周期仅为15天。
为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该法院以交通事故案件为试点,大力推进诉前鉴定工作。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构建起了鉴定靠前、调解前置、多调联动的多元解纷体系。该法院全面试点交通事故诉前鉴定工作以来,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周期在18天以内,调解结案率大幅上升,服判息诉率100%,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期限,节约了诉讼成本,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该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一边试行一边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将诉前鉴定工作由点及面,在其他民事审判领域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