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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1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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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9月底起——
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将实行“戴盔通电”

  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戴乐)记者9月20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底起,市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将实行“戴盔通电”功能,届时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将无法骑行。

  在衡阳,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代步已经成为不少市民喜爱的出行方式之一。然而个别骑行市民不遵守交通法规,不佩戴头盔“任性”骑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为避免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减少涉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9月底起,市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实行“戴盔通电”功能。届时,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配备智能人体感应头盔,内置感应模块、人体识别传感器,能及时感应识别头盔佩戴状态,用户扫码开锁后语音提醒用户佩戴头盔,用户佩戴头盔后才能通电骑行。当用户在骑行中取下头盔,车辆会感应识别语音提醒用户佩戴好安全头盔,并在10秒左右断电,当用户再次佩戴好头盔方可继续骑行。

  衡阳交警温馨提示广大市民: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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