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通讯员 周彦)近日,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工作,并开出了首张罚单。
自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工作启动后,黄沙湾街道消防救援所依法对辖区部分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辖区某食品厂内存在室内消火栓被遮挡的消防违法行为,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得知相关情况后,及时给予帮扶,指导黄沙湾街道消防救援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5100元整的行政处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单位。此次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消防执法委托案件,实现了试点工作落地生效,破解了消防监督执法“最后一公里”难题,成为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委托执法试点实施开展消防执法赋权事项的重要开端。
下一步,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的指导,充分发挥镇(街道)消防救援所的作用,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能,积极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基层消防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