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玲
一些企业单方调岗降薪逼迫员工主动离职。有人在请假照顾生病的父亲后被调岗,有人在生育孩子后被降薪……为降低用工成本,一些用人单位通过无故调岗降薪、边缘冷落等方式,逼迫员工主动辞职。记者采访了几位被迫离职的劳动者,讲述他们和用人单位“博弈”的故事。
近年来,类似于倒逼员工“主动离职”的“软裁员”做法相当隐蔽,也给劳动者维权带来了极大挑战。有调查发现,一些企业逼员工“主动离职”的办法五花八门,其手段包括不限于大幅降薪、调离岗位、变更工作地点、安排过重的工作任务等。
一些企业玩起倒逼员工“主动离职”“软裁员”的把戏,是以种种借口,编个理由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目的在于回避相关法律规定的企业辞退员工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逼迫离职的做法,不仅对员工造成伤害,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基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且不得显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条件。企业需要裁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说,企业“软裁员”逼职工“主动离职”走人,是违反相关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且也严重影响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用监管的“硬手段”对付“软裁员”,对于那些“逼人离职”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