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邓松华) 5月15日,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逆行且未戴安全头盔,被石鼓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挺。该男子不仅不配合,还爆粗口辱骂交警,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9时30分,石鼓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中山北路与常胜路交口处执勤,发现一男子驾驶电动车逆行而来,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并劝导该男子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当该男子得知因违法行为即将面临处罚时,情绪异常激动,不仅拒不配合,反而辱骂民警,还怂恿其他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不要配合交警执法,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随后,执勤民警在对该男子吴某多次告诫无果后,依法将其控制移送至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目前,违法行为人吴某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