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通讯员 刘明敬)近日,雁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云上法庭”以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案件。
原告系国内某服饰公司,其注册的商标在服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袁某在其淘宝平台开设的网店内销售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服装。原告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吃透案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在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后,被告称已认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没有侵权故意,不知道所售服饰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已停止销售侵权服饰,由于手头比较拮据,愿意少量分期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考虑到原告代理人身在外地,为了减少当事人诉讼奔波和维权成本,承办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对赔偿金额、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电子平台签署调解协议。承办法官于当日通过司法送达平台将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