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谭涵方)酒驾醉驾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罪魁祸首。雁峰交警大队全力推进 “春季攻势”整治行动,仅4月14日晚,雁峰交警夜查行动中一小时内查获两起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14日21时10分许,雁峰交警在辖区设点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见一名男子“面色红润”地驾驶着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交警立马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78mg/100ml。经核实,驾驶人贺某仅持C1型驾驶证,无摩托车驾驶证且摩托车未上车牌,存在未携带驾驶证、准驾不符、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路行驶、未佩戴头盔等4项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合并处以“驾驶证记10分、罚款470元并扣留车辆”的处罚。待其血检结果出来后,如达到醉酒标准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小时后,雁峰交警在另一处检查点查获一辆牌照为湘DC×××7的小车驾驶员饶某,其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据了解,饶某的亲属曾于一年前同样因醉驾被雁峰交警查处,可饶某并未从家人身上吸取教训,明知故犯,如今她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雁峰交警温馨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切勿因饮酒驾驶而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