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魏臻臻)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因患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1月31日,根据湖南省总工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衡阳市总工会发布大病关爱行动名单公示,拟对全市符合第三期大病关爱行动条件的122名职工发放帮扶资金165万元。
第三期大病关爱行动面向全市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且职工个人申请前十二个月的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社会救助后,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职工。
本次我市共有122人符合申报条件。其中,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为84人,按10000元的标准进行帮扶;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不足30万元的为33人,按20000元的标准进行帮扶;个人自付治疗费用超过30万(含30万元)的为5人,按照30000元的标准进行帮扶,有力缓解了职工大病重病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