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面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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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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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人民法院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巡回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

  衡阳晚报讯  (通讯员  丁源)  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22日上午,衡阳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到井头镇公开审理了一起以非法手段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寻衅滋事案。

  井头镇因花岗岩资源丰富,吸引了不少企业到该镇投资建厂,有效带动了当地就业和产业振兴。眼看企业发展得越来越好,有人却打起了“歪心思”。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游某某自2021年9月起,为逼迫某石材开采企业满足其各种不合理要求,多次采用堵路、阻工、拦车等手段,阻止该企业运输石材,导致企业多次停运、停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游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法庭就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庭审结束后,法庭依法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庭审吸引了当地数十名老百姓到场旁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衡阳县人民法院始终将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之一,不断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方式,扩大巡回审判案件类型,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衡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常态化开展,将更多类型的案件庭审搬到老百姓的房前屋后和田间地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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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
以“清廉大厅”建设助推诉讼服务提质增效
擦亮知识产权审判“新名片”
担当作为不停步 司法为民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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