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面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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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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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也不能随便“曝”

  ■李英锋

  “因为排队插队问题起纠纷,两家人大打出手无人敢上前劝架,其间有小孩一直在哭着喊爸爸妈妈……”日前,一网友用手机拍摄一则多人打架互殴的视频,将其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并打上“反对一切暴力行为”等标签。该视频一经发出即引发热议,短时间内评论数过万。近年来有不少社会热点事件,都是这样由手机拍摄视频曝光发酵而来的,如“高铁霸座男”等。

  自古以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被视为一种主持公道、见义勇为的义举。那么,人们路见不平能不能随便拍摄,并在网上曝光呢?诚然,对社会上的一些“不平事”,人们可以通过围观、谴责、调解、制止、曝光、投诉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干预,但这种监督干预也应该守住法律底线,应该给他人的合法权益打上“马赛克”。即便一些人做出了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甚至违法违规行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必要的尊重和保护。

  而现实中有些人在曝光“不平事”时,还有截取片段、以偏概全甚至添油加醋、恶意剪辑、歪曲事实、乱贴标签、乱扣帽子、乱泼脏水、乱带节奏等问题,对被曝光者构成了侮辱、诽谤,侵犯了被曝光者的名誉权,降低了被曝光者的社会评价。还有人把“不平事”当成了流量密码,把曝光“不平事”当成了一种营生,刻意激化矛盾,挑动社会情绪,这样不仅对公众形成了误导,还可能给社会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所以说, 相关网络平台应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曝光类视频信息的审核。如发现视频信息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权益,主动进行干预屏蔽;应针对投诉举报建立快速调查反应机制,对查证属实的侵权视频信息,及时下架删除、断开链接,并对发布账号采取禁言、限权、封号等处理措施。

  守住曝光“不平事”的法律底线,应该成为网友、网络平台、监管部门等主体的共同责任,应该成为守护网络法治生态和网络文明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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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也不能随便“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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