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 (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谭可叶) 李某某与朋友聚餐后觉得自己酒喝得少,便自告奋勇驾朋友的车送其回家。11月26日凌晨,该女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雁峰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获。
当天凌晨2时许,雁峰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拦停了一辆棕色轿车,车窗玻璃刚摇下,民警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驾驶人李某某下车后显得很慌张。在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李某某玩起了“花招”:咬紧吸管假装吹气,吹一下就停止,还表现出“无辜”的样子。在交警劝说下,李某某在多次吹气未果之后,终于完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8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带李某某到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如果结果显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李某某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