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向吟吟)物价上涨达到一定区间时,及时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是我市兜底民生底线的有力举措。10月17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继8月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后,9月份再次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即日起,我市将再次陆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0%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根据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测算,我市 2022 年 9 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CPI ) 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4%,并且 CPI 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8.9%。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市发改委会同人社、民政、财政等相关单位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全市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惠及人群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地方高校贫困生等困难群体。”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放标准经测算后具体为,城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 32 元/人,农村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 20 元/人,原则上同属一个主管部门多个保障对象范围的人员按其享受的单类最高补贴金额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据悉,这是我市今年第二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月份,我市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5%,共计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70.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8万余人。
该负责人表示,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各有关部门将密切配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会商、报审、发放等各环节工作效率,及时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同时,市发改委也将密切关注物价变化,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作为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确保价格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