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晚报讯(通讯员 朱议军)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七岁男童撞伤七旬老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7岁男童刘某在小区内部道路驾驶儿童自行车行驶时,撞伤72岁的刘某生,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刘某及其监护人应共同赔偿刘某生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因刘某及其监护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生遂依法向蒸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是涉未成年人案件,第一时间与刘某的监护人取得联系,对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如果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将对个人产生不良信用影响,刘某的监护人当即承诺支付全部费用。
次日,申请执行人刘某生成功拿到8万余元赔偿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