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某打进本刊热线8686264询问,自己父母于2018年相继去世,留下了一套商品房,自己和妹妹为合法继承人,但大家都没有去办理遗产继承。如今,自己正办理离婚手续,想询问父母留下的这套商品房,自己应当所继承的份额是否会被划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刘某所继承的份额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只要遗嘱中未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父母的遗产,因未立遗嘱,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如刘某未放弃继承,即使目前没有办理继承登记或者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均不影响认定刘某所应继承的份额属于夫妻共有。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