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面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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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2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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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继承登记的 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

  近日,市民刘某打进本刊热线8686264询问,自己父母于2018年相继去世,留下了一套商品房,自己和妹妹为合法继承人,但大家都没有去办理遗产继承。如今,自己正办理离婚手续,想询问父母留下的这套商品房,自己应当所继承的份额是否会被划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刘某所继承的份额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取得的财产,只要遗嘱中未确定只归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父母的遗产,因未立遗嘱,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如刘某未放弃继承,即使目前没有办理继承登记或者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均不影响认定刘某所应继承的份额属于夫妻共有。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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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借势“母亲节” 楼市迎来“红五月”
没有办理继承登记的 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
整体供求各项指标 环比均增
首次置业群体是市场成交主力
衡阳晚报版面六A06没有办理继承登记的 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 2021-05-12 2 2021年05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