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明达
通 讯 员 吴勇军
本报讯 昨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长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湘D96327大客车顶格处罚3000元,约谈该客车所在的企业,并将该车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对道路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据乘客反映,车牌号为湘D96327的大客车多次不按核定线路行驶。接到举报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大客车许可范围为省际班车客运,起讫点为衡阳中心汽车站和珠海拱北汽车站。但执法人员通过湖南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实地调查取证发现,其行驶轨迹起点长期为娄底市双峰县金田客运站。该车长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给予3000元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