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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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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与继承权同步办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巧解难题

  ■吴   帅   通讯员   王   翊

  本报讯   “这套房是父亲留下来的,一直没能办理产权证,如今父亲已经去世,想要办产权证更是难上加难”。近日,市民小李打进本报楼市热线8686264反映,其名下与父亲共有一套房产,但该套房产目前却成了小李的一块“心病”。

  小李告诉笔者,2014年,自己和父亲共同购买了位于蒸湘区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后因开发商的问题,一直没能办理产权证,如今父亲已去世,小李琢磨着放弃该套房产的继承权,并将自己对该套房产的50%所有权赠予两个弟弟。因为这套房子没有不动产权证,所以无法直接办理遗产继承和赠予等手续。目前,小李想知道,如今父亲已离世,该套房产的产权证究竟该如何办理?又因涉及到遗产继承,最终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又该是谁?

  带着这些疑问,笔者近日陪同小李一起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小李名下的这套房产已被市化解办纳入遗留问题范畴,可根据处理遗留问题实行的“两分离、三集中”原则,为小李办理产权登记业务。对方表示,2020年6月,我市出台了《衡阳市城区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行“两分离、三集中”实施细则》,细则指出,购房者办证的权益不受开发商未履行自身义务的影响。针对于小李目前的情况,只需要准备好所需资料,便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如因自身资料不全的,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遗留办开具证明,从简办理。

  “这套房产还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为了方便老百姓办事,简化办事流程,可实行特事特办,将产权证和继承权同步办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制科科长欧阳坚维表示,目前,小李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父亲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及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等相关材料,再到人工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还可同步办理遗产继承和赠予手续,如此一来,办理后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的所有权人将一步到位,直接办理到合法继承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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