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曾 辉 罗国军
本报讯 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黄土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是《民法典》实施后该院依据《民法典》调处的第一起家事纠纷案件。
1月4日,原告阳某起诉至黄土铺法庭,要求与被告管某离婚。因被告远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法庭当日立案后,通过人民法院司法送达平台向被告手机发送了起诉状、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的电子短信。考虑到被告在外地,法官在通过电话征得原、被告同意后,于1月7日下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网络远程视频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鉴于原、被告均无和好意愿,法官首次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条文向原、被告双方详细阐述了《民法典》对于离婚的法律规定,并对原、被告提出的家庭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历时3天,该案顺利调解结案。通过远程视频调解,既化解了当事人的纠纷,又向当事人宣讲了《民法典》相关规定,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