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易成章
通 讯 员 许思宇 郑雨佳
本报讯 发现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如果还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可能会受到处分甚至面临刑责。11月30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暨“强制报告制度”宣讲走进教育机关,透露了上述信息。
宣讲人员列举了一组数据,2017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了6.8%、24.2%。记者获悉,正是因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且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才有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
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其核心内容就是,对于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发现侵害需要报告的主要两类人员:国家机关、法律规定授权行使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当天的宣讲活动,衡阳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部分民办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宣讲人员主要从制度出台背景、发现侵害谁报告、哪些情形需要报告、发现线索怎么办、接到报告要处置、强制报告有保障等角度,生动详尽阐述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