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丹
本报讯 11月26日下午,我市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反馈会召开。省验收考核组一致认为,我市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通过省节水型城市考核。
11月25日至26日,由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建筑设计院组成的省级创建节水型城市验收考核组分2队,深入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陆家新屋、衡州小学、东洲岛、耒水以北滨江风光带、湖南工学院等考核点进行现场考核,全面了解我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情况。
长期以来,我市十分重视城市供水节水和水资源管理、地下水保护方面的法规建设,制定健全了一系列供水、节水管理制度和政府规范性文件。
2018年至2020年,全市共投入节水项目建设资金4000多万元,相继建设了一批改善水生态环境、雨水收集、再生水利用设施等节水项目。2018年、2019年市城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为全国值的30%左右。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年增长率达13.39%;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管道覆盖率达71%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控制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指标范围内。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个小区获得“湖南省节水型小区”称号。
在意见反馈总结会上,省验收考核组对我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指出,衡阳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市级节水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和组织建设,明确节水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再生水利用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城市雨、污管网的建设和城市雨水的综合利用,推动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抓好节水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节水宣传周等活动,提高公众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