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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属违规行为,万一造成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
~~~衡山交警提醒:该类车不能上路无法上牌,切勿购买
~~~我市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确保江河洁净清爽
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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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连撞三车
衡山交警提醒:该类车不能上路无法上牌,切勿购买

  ■本报记者   姚永军

  通  讯  员   肖婵媛

  本报讯  “老年代步车”惹祸端,接连撞伤三台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这惊险一幕发生在11月23日的衡山县城街头。衡山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老年代步车”在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能上路无法上牌,切勿购买。

  当日上午,曹某(男,59岁)驾驶超标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从衡山县开云镇开云中路中国银行门前人行道上突然冲入开云中路,与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一辆公交车和停车泊位里的一辆小车相撞后,“老年代步车”又猛往后倒撞上准备右转的另一辆小车,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查,曹某启动“老年代步车”后,错将油门当作刹车,致使“老年代步车”从人行道上冲出,碰撞两台车后,由于慌张又错将倒挡当成停车挡,且油门未松,车辆猛退又撞上第三台车。曹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衡山交警提醒:“老年代步车”性能未达到相关参数标准,在制动的稳定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办理牌照,不能上路;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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