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通讯员 陈 戈 谢红军
本报讯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响应“执行风暴·2020”集中攻坚号召,接受江永县人民法院委托,在云南省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将两起执行案件合并于一日执行,依法查扣被执行人旋挖钻车两台,促两案执结。
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能,江永县人民法院将覃某甲与中联重科合同纠纷一案委托给衡东法院执行。2013年1月,覃某甲、覃某乙两兄弟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从中联重科租赁(北京)有限公司租赁旋挖钻车两辆,分别价值460万元和500万元,可是覃某甲、覃某乙并未按租赁协议缴纳租金。
针对两人的违约行为,中联重科租赁(北京)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覃某甲、覃某乙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共218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下达执行通知书催促覃某甲、覃某乙支付案款。在未见回应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查询到涉案两辆旋挖钻车分别长期停留在昆明市官渡区的两个停车场内。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9月17日,衡东法院派出四名执行干警赶赴云南。由于此次执行系涉工程机械执行,需要查扣大型设备,存在当事人拦截执法的风险,经过沟通协调,得到了官渡区人民法院的警力支持。
执行当日飘着雨,执行干警赶到旋挖钻车所在的第一个场地,在吊车装卸时多名债主闻讯而来,言明不把覃某甲、覃某乙的债结清,法院不能把旋挖钻车扣走,并开来一辆平板拖车堵住停车场门口进行阻拦。
执行受阻后,衡东、官渡两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告知围观债主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债务纠纷,并向其释明阻碍执行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沟通,促成和解,纠纷消弭。
随后,执行干警赶赴第二个场地,加班加点协助装吊人员加快装吊速度,直到晚上9点半,依法将涉案的另一辆旋挖钻车拖走。至此,两个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