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讯 员 王祥敏 戴 乐
本报讯 “‘湘D0PD99’已到解放路华新路口左转或掉头,由东往西行驶,务必将该车拦截!”7月2日9时28分,随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贺春阳的一声令下,该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刘友健立即行动,带领民警在西二环解放大道路口查获该台“违法王”。
经查:2017年以来,该车无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多达305条。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不系安全带、违停……该车几乎实施了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记分高达800分,应缴纳罚款31320元,是名符其实的“违法王”。
驾驶人唐某今年37岁,是蒸湘区人。据其交代,因家里有急事,在明知该车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还心存侥幸驾车上路。另据民警调查,唐某还在2019年7月因酒驾被查获,现在驾驶证状态为超分、扣留。唐某的行为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且该车已经逾期近6年未年检,且未投保第三者强制保险。
目前,特勤大队已将该车暂扣,并将进一步深入调查,依法予以严处。衡阳交警提示,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及时消除车辆违法行为,按时进行车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