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张明表示,新证券法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对于保护投资者和加大处罚力度,新证券法关键举措包括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如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幅增加证券违法的处罚力度,如欺诈发行处罚相关责任主体最高被罚2000万元;信息披露违法罚款从最高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对于从事虚假陈述行为的组织或股东最高处以1000万元罚款等。
2月29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大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以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和线索通报,提高案件移送查处效率。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可以预料,在新证券法护航之下,资本市场的执法威慑力将得到提升,进而使得相关方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市场信心或将进一步提升。
案剑目真目——内幕交易与信披违规仍是“重灾区”
1月份,证监会开出新年第一张“天价罚单”,金额达17.6亿元,剑指恶性操纵行为。其实,近几年监管机构对于市场各方机构的惩罚力度在逐年加大。
据证监会官网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全年,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144份。
从监管内容看,内幕交易与信披违规仍是“重灾区”,其中内幕交易占全部公开案件比例超40%,信息披露违规案件60余张。一些内幕交易案件因市场影响恶劣,被开出“天价”罚单,如阳雪初内幕交易深圳中青宝、太阳纸业内幕交易案中,当事人皆被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并处以其违法所得金额的一倍罚款。
信披也是交易所重点监察内容。如2019年上交所针对信息披露违规发出公开谴责40单、通报批评103单、监管关注决定106单,同比分别增加25%、63%、33%。纪律处分与监管关注共涉及110家上市企业。
“信息披露是2019年监管层主抓的重点工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诚信意识。”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归位尽责——上市公司应聚焦主业合规发展
不难预料,2020年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仍是监管重点。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新证券法加大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处罚力度了,但是权衡利益角度,不排除还会有极少数铤而走险。除了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外,一定要引导上市公司回归主业发展,重点做好实业,减少并购重组乱象,加强自身经营发展能力降本增效,尤其要强化科技赋能和企业文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董登新表示,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上市公司还应有完善的内部法人治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月下旬,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证券法修订与施行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新证券法对市场参与各方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要求。发行人及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责任更重,法人治理的规范更严,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信披文件应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是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各项规定,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专家分析认为,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大幅上调,中介机构责任能力建设仍需推进。随着注册制落地,中介机构在新股扩容中受益,但也会进一步强化对券商资本实力的考验。在此情形下,中介机构应培养专业人才,规范自身行为。证券公司应持续履行督导职责,做投资者的“守门人”,保护投资者权益。
新证券法从各方面进一步落实了对投资者的保护。首创证券研发部总经理王剑辉表示,随着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转向注册制,投资者也要逐渐走向成熟。作为普通投资者,也应当提高投资的专业化能力,进一步学习新的投资方式,树立价值投资理念。机构的科技手段和操作空间都在增长,自然投资者“搭车”的较好方式是指数化投资,市场的分层将会非常明显。
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切实把好出入口关
修订后的证券法将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实际上,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已见成效,包括监管责任更加分散合理,中介机构向专业化方向转变,上市公司更注重诚信经营等。专家认为,后市向注册制全面过渡应充分考虑市场承受力,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不断尝试和调整,最终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支持经济创新发展。
2019年7月,科创板在黄浦江畔鸣锣开市,注册制试点同步平稳推出。科创板通过在盈利标准、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化安排,体现出更强“包容”“平衡”特质。
截至3月1日,注册制之下已迎来91家上市公司,实现融资额超过840亿元,平均涨幅较发行价高出130%。业内一致认为,与注册制配套的发行承销、定价交易、信息披露、退出机制等基础制度经受住了市场初步考验。
“原有的审核制受限于监管层主观价值判断,让市场化因素不能及时、充分体现。随着注册制分步实施,将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使上市公司摆脱政府背书的困境,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创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表示。
经过在“增量”科创板先行先试,如今注册制改革正推向存量。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已“箭在弦上”,新证券法还明确将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注册制。1月17日,证监会召开的2020年系统工作会议强调“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全力抓好重大改革攻坚”,注册制改革正稳步推进。
在业内人士看来,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迈进的坚实有力的一步,尽管其实践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检验,但随着配套制度的完善,企业上市融资将更加便利,必将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撑能力。
全面推行注册制是新证券法的明确规定,但由于证券市场有不同板块和不同证券品种,推行注册制在客观上无法“一步到位”,而将分步过渡,期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洪波律师认为,过渡阶段的工作难点在于,监管层需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把握好证券发行、证券注册、市场承受能力的有机统一和衔接。目前来看,新证券法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已做出具体规定,为注册制实践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
“目前信息不对称现象仍比较严重,市场参与各方获取全面系统信息的现实和愿景存在较大差距,并且注册制要求全链条不间断管理,对监管人员数量、技术、专业水平均提出更高要求。”王剑辉说。
王剑辉认为,后市在推进注册制改革中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切实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关,在优化增量的同时,加强退市制度的落实,松紧适度、有进有出,在过渡中不断尝试和调整,最终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支持经济创新发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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