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习 生 吴艳梅
本报讯 11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0月,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增加9.7个百分点。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县(市)区方面,今年10月,我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9.1%。8个县(市)区所在城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从好到差依次为:南岳区、祁东县、衡东县、衡南县、衡山县、耒阳市、衡阳县、常宁市。
水质状况方面,今年10月,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按水质类别评价水质达标率96.3%,与上年同期持平。1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