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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提醒,破坏、盗窃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超过2000元将触犯刑律
~~~办案民警提醒,破坏、盗窃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超过2000元将触犯刑律
2019年06月04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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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拆锂电池,还把共享单车抛入湘江
办案民警提醒,破坏、盗窃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超过2000元将触犯刑律
被拆掉锂电池的哈罗助力车
从哈罗助力车拆下来的锂电池
  文/图 本报记者  罗文鹏

  砸坏天线盒,拆走锂电池,把共享单车抛入湘江……昨日,我市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盗窃共享单车锂电池案件,一名男子被当场抓获。

  工作人员“守株待兔”: 偷盗锂电池的男子被逮个正着

  6月1日凌晨1时许,哈罗单车衡阳城市经理黄孟辉在内部监控系统发现,湘江南路云沙诗意附近的停放点有3台共享单车(电动助力车)莫名“失联”。

  6月2日凌晨1时许,同样的事件在同一个地点再次发生,这次共有6台车“失联”。当天早晨,黄孟辉同几名工作人员在云沙诗意附近的湘江岸边发现,有5台共享单车被丢弃江中,车上的天线盒被砸坏,锂电池已经被取走。

  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并决定晚上“守株待兔”,等待作案者再次出现。昨日凌晨3:30左右,两名男子骑电动车来到湘江南路云沙诗意附近的共享单车停靠点,当两人开始拆卸助力车锂电池时,一人被冲上来的工作人员逮住,另一人逃走。随后赶到的黄茶岭派出所民警将作案男子带走。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抓获的男子今年20岁,从事汽修行业,从其住所中共搜出了多块哈罗助力车的锂电池。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办案民警:

  涉案金额超过2000元

  将构成刑事犯罪

  共享单车为市民解决出行问题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破坏、偷盗共享单车的案件时有发生。

  2018年开始,哈罗单车在衡阳市场投入电动助力车,目前保有量为5000多台。据其内部统计,目前衡阳区域已经有170台助力车“失联”,不知所踪。其中,130台助力车“失联”前电量充足、信号正常。

  “借助内部监控系统,我们可以精确地实时掌握助力车的位置和电量、信号情况。”黄孟辉说。

  目前,哈罗单车在衡阳安排了50名工作人员负责路面巡逻。 上个月,他们发现两起盗窃、破坏共享单车的事件。

  “故意破坏、盗窃共享单车属于违法行为。”记者从黄茶岭派出所了解到,此次涉案男子偷盗的锂电池将通过专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涉案金额超过2000元将构成刑事犯罪。办案民警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私财物,做文明守法市民。

  ■延伸阅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二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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