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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7日 星期五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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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工商:
依法行政结硕果 常宁“红盾”谱华章
1991年,常宁县工商局筹建的城关集贸市场开业
1995年,常宁县工商局在常宁县体育场销毁假冒伪劣产品
2009年,王老吉常宁总代理感谢工商局经检大队品牌维权
2014年,常宁市工商局新办公大楼落成
  ■本报记者 周连武

  通 讯 员 刘忠明 刘秋藤

  常宁,位于湘江中游南岸,享有“有色金属之乡”“世界铅都”“中国油都”“版画之乡”等美誉。改革开放以来,在常宁人民的不懈拼搏下,该市立足资源求质量突破,依靠优势求创新发展,解放思想,艰苦奋斗,实现了经济总量、民生幸福的美丽绽放,不断朝着“奋力跻身全省经济十强县,昂首健步迈向全国经济百强县”的目标奋进。

  悠悠宜水情,浓浓强市梦。改革开放40年,既是常宁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40年,也是经济秩序不断健全、规则制度不断完善的40年。在这40年中,常宁市工商局(现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经济发展的进程,抓牢维护经济秩序的重点难点,不畏艰辛,迎难而上,谱写出一曲曲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红盾”华章。

  执法为公,守得经济平安四十载

  一直以来,常宁工商系统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把行政执法作为生命线来抓,将维护常宁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作为头等大事。

  强内功,严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规范,不断增强法律法规学习;增保障,加大投入确保软件硬件都齐全;促发展,以强大的行政执法效能促进全市经济秩序井然。

  在上级各部门和当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常宁工商系统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1989年7月,常宁县(1997年县改市)工商局查获甘肃省某铅锌矿倒卖精锌返成指标的重大违法案件。该矿销售铅锌原矿给水口山矿务局,将所得返成精锌指标225.8吨先后倒卖给常宁县、衡阳市的几家单位,牟取非法所得69万余元。

  在案件办理初期,常宁县工商局面临重重困难:涉案单位距离远、人员层级高,取证困难,涉案物资巨大,为全国少有,更有不法分子阻止办案人员调查取证。

  为严格履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办案人员“咬紧牙关啃骨头、沉下心来钉钉子”,将问题和阻碍逐个破解,一步一步将案件办理落实到底,最终经湖南省工商局批准,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国务院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国。

  1998年,有群众向松柏镇工商所举报称有人制售假酒。常宁工商部门火速行动,迅速查悉松柏镇三香村民刘某制售假酒。然而,由于获得信息较晚,难以阻止17人饮用假酒中毒的特大事故发生。

  为帮助受害者讨回公道、确保司法公正,局领导现场强调一定要严格取证,规范询问程序,要证据确凿地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最终,当事人刘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力1年。

  因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影响巨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被《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刊载报道。

  四十年如一日,常宁市工商系统执法为公,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专项打击投机倒把期间,查处案件421起,总案值4825万余元,其中汽车47台、摩托车175台、钢铁553.74吨、有色金属774吨、化肥1390.8吨、稻种1157公斤、香烟1.4万条、酒2452瓶等。

  在1992年至1995年专项打假期间,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06起,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主要物资有假烟1.8万余条、假酒4.3万瓶、不合格饮料4.8万余瓶、劣质保健品1400余盒、假日用品3000余件、假冒复合肥290余吨,没收劣质粮食8.2万公斤等。

  1995年,常宁县工商部门把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在县体育场公开销毁,现场近千名群众围观,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2007年,常宁市工商系统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138起,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件51起,日均查处案件5.8起。

  执政为民,践行服务群众宗旨不动摇

  40年来,常宁工商系统一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将关系群众利益的事作为最紧急的事来抓,全力维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3年9月11日,常宁市投诉举报中心的投诉电话接连不断。投诉者称,数百名老年人参加一场“保健知识”讲座后,以198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了具有药物功效的“三九九港金奥力牌蜂胶胶囊”,可后来发现上当受骗。

  接到投诉后,常宁市工商局立即启动消费者群体性投诉预案。局领导指示一定要从严查处,力保老年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在公安、药监等部门的配合下,常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强制经销商对所售商品予以全部退货处理。全局干部职工全线压上,通过近48小时的持续工作理清所有购物明细账,为消费者退回现金20余万元。

  “感谢工商局的领导,帮我们拿回了救命钱、棺材本啊!”一位老人拉着公平交易分局伍贵林的手哽咽道。

  2000年以来,常宁市工商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2899起,挽回经济损失1244.4万元。在全市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有“一会两站”,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6个,其中商场11个、超市29个、市场23个、企业15个、景区2个、其他6个,全市消费维权网络实现全面覆盖。

  改革开放至今,常宁市工商部门坚决铸牢监管之盾。“红盾春雷”“红盾护农”“红盾网剑”……一次次的红盾行动,铸就了常宁工商人“忠于职守、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执法严明”的良好形象,铸就了一支任务完成好、群众认可高的市场监管“铁军”。

  新时代,常宁市场监管人将继续发扬“红盾”优良传统,保持严明的工作纪律,为常宁市经济发展不断奉献,让“红盾”精神代代相传。

  【机构沿革】

  1978年4月21日,成立常宁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县集市贸易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个体工商业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商标广告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工作。1981年3月,单位名称改为常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1年,常宁县工商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下设13个工商所,成立“消费者委员会”。1996年设立“常宁县市场服务中心”,委托县工商局管理。1997年1月常宁撤县设市,更名为“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4月,移交当地政府集贸市场33处。2008年,整合工商所,设宜阳、宜潭、松柏、柏坊、盐湖、荫田、罗桥、洋泉、官岭、新洲工商所10个所。2015年,全省工商行政体制下放,常宁市工商局与常宁市食药监局、常宁市质监局、常宁市食安办合建为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改名为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荣誉榜】

  1992年,常宁市城关集贸市场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

  2000年,常宁市宜阳工商所评为“全国优秀工商所”

  2007年,常宁市工商局被评为“全省消委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落实消委首项职能优秀单位”

  2009年,常宁市经济检查分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治贿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常宁市工商局被评为“衡阳市三星级文明单位”

  2014年,常宁市工商局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2014年,被衡阳市工商局授予“年度品牌战略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5年,被衡阳市人民政府授予“2015年度园林式单位”称号

  2016年,被湖南省消委授予“2015—2016年度湖南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称号

  2017年,被湖南省消委授予“2017年度全省消委工作红旗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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