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上述试点示范项目将涵盖具体的十个方向,分别是: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健康医疗服务、在线教育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现代物流服务、数字家庭产品、应用电子产品、信息消费体验服务、信息消费技能提升服务。
在试点示范实施过程中,对前景好、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争取资金予以支持,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同时还将对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梳理总结,并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发展报告、举办行业研讨会议、集中组织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示范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
事实上,从2016年开始,我国已经启动了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的遴选,遴选出北京、成都等超过20个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以及60个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涵盖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互联网金融、公共服务信息化、智慧家庭、公共数据开放、数字文化和信息消费环境8个领域,和交通、医疗等15个细分应用和服务平台。
目前,除了全国性的试点示范工作外,河南、浙江多地也已启动了地方性的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工作。
试点示范项目同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