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金明达
本报讯 5月9日,市民吴女士向本报热线8611110反映,日前,她在红湘北路人行道上临时停车时吃了罚单,觉得有些冤枉,“明明看到人行道上有划线标志,还有其他车停在那里,怎么还是遭到了处罚?”
吴女士告诉记者,5月8日中午,她和朋友开车去红湘北路一家饭店吃饭,为了方便,她们就将车停在了饭店附近的人行道上。“当时,我们看到人行道上划有停车位,且附近还有其他车辆停放,这才放心停进去的。”吴女士说,实在想不明白被罚的原因。
随后,记者来到了市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蒸湘大队。该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吴小姐之所以遭到处罚,是因为她将车停在了“假停车位”上。
“去年,红湘北路的人行道上的确划有数十个停车位,但后来因为创文明城市等原因撤除了一部分,为了防止市民误停,民警不但铲除了停车位的部分线条,还在人行道周边设置了圆墩。”民警推测,可能是附近一些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将圆墩搬走,误导市民将车停到了人行道上。
那么如何分辨车位的“真假”呢?市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民警建议,确定停车位,除了要看地面上是否有清晰、连贯的车位线以外,还要看附近是否有相关部门设置的障碍物以及禁止停车的指示牌。如果是收费停车泊位,还需要查看收费人员是否能出具合法有效的停车票据。
据了解,去年7月,市城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对城区超6米宽人行道统一施划停车位,同时,对不足6米宽的人行道取消部分已划好的停车位,并设置禁车桩。除了红湘北路,在解放大道、船山大道、蒸阳路、蒸湘路等主干道,还有多处不足6米的人行道也取消了已划好的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