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唐海强) 6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医药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宗教中国化衡阳实践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政领域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衡阳市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暨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调研报告、关于落实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报告》会议纪要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研究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办法》(草案)、《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草案)、《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外出公务活动安排规定》(修改草案)。
会议决定,6月27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主任会议建议,将上述有关报告、草案等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明芳、邹致和、欧杏、王东文、封哲夫、刘桢干,秘书长谢茂文出席会议。
市领导陶朝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建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兴无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