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段政文
近年来,衡阳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数均有下降,但是道路安全事故仍在高位运行,极易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如道路基础设施落后、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市民出行不文明交通行为等。特别是交通参与者的侥幸心理是交通事故的重要成因之一。
许多驾驶员在出行中总是心有侥幸。一是认为不会出事,二是认为不会被交警查处。所以对酒驾醉驾、超载超员、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没有畏惧心理,总是想碰碰运气,觉得不会发生事故;有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觉得交通事故很难发生在自己身上,便不佩戴安全头盔,横冲直撞;有的行人想赶时间,觉得“车会让我”便闯红灯、横穿马路……
每一个侥幸心理在“大家都这么做”的想法中逐渐膨胀,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如何有效地克服侥幸心理,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播放交通安全事故视频、展出事故图片等方式,告知大家珍爱生命,文明出行,让交通参与者认识到“一时侥幸终酿大祸”的事实,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二是倡导遵章守法。呼吁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不断加强路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对酒醉驾,超速超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一系列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常抓不懈,给心存侥幸的交通参与者施加压力,让其产生交通法规敬畏感,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营造全市畅安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