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姚永军 通讯员 吴妍)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近日,珠晖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打响珠晖区适用反诈法处罚案例“第一枪”。
近期,市公安局珠晖分局网监大队联合酃湖派出所对辖区某电竞酒店开展“扫楼”式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见到民警到来,该男子转身意欲逃跑。民警遂上前对其进行盘问,并到其房间内进行清查。民警发现该男子的电脑内有大量手机号码以及接码平台。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唐某某明知买卖物联网电话卡是违法行为,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在网上购买物联网虚拟卡手机号及验证码,并出售给“下家”用于注册平台账户,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珠晖警方对违法行为人唐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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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