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研究国务院机构设置有关工作 讨论《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稿)》 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职
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
~~~
~~~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教育部和中消协提示校外培训有风险~~~
激进加息冲击金融体系~~~
~~~
~~~
~~~
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立医院远程会诊费由属地制定
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日前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

  国家医保局表示,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如果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且执行相应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经相应备案程序后,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所在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同时,国家医保局要求规范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收费行为: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远程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公立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地区的省级医保部门制定;患者接受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服务中,如果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

  国家医保局已将“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明细、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门诊病历等信息,纳入智能监控范围,并加强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实现基金监管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运用音频、视频等形式查验“互联网+”医疗服务接诊医生的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的诊察费和药品费予以拒付,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据新华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版面一
   第A02版:版面二
   第A03版:版面三
   第A04版:版面四
   第A05版:版面五
   第A06版:版面六
   第A07版:版面七
   第A08版:版面八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不强制师生在学校佩戴口罩
中国科学家刷新纪录实现百兆比特率量子密钥分发
公立医院远程会诊费由属地制定
不要支付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美联储未来操作或受牵制
寻亲公告
公开道歉信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衡阳日报版面七A07公立医院远程会诊费由属地制定 2023-03-15 2 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