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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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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2年 十大打假和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建军  通讯员 王   璐   谢   辉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消费者委员会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重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查处了多起违法案件。同时,围绕消费维权年“共促消费公平”主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全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消费者委员会向社会分别公布2022年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和2022年度衡阳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湖南某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6月,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市某粮油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冒用他人生产商名称、厂址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从事食品生产案

  2022年6月,衡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大豆油12桶,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标签272份,没收违法所得1117元,并处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雁峰区某老年公寓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1月,雁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衡南县哆某佳便利超市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案

  2022年7月,衡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万元。

  案例5:衡阳县城东某鲜奶三中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7月,衡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000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耒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啤酒案

  衡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啤酒213件、违法所得1.93万元,并处罚款14.9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张某违规销售湘江水域渔获物案

  2022年11月,蒸湘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捕捞的野生青鱼,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衡阳炫某娱乐有限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案

  2022年11月,衡东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珠晖区某制衣厂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学生服案

  2022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200元、125套不合格夏季校服,并处罚款4.45万元。

  案例10:常宁市某冷库销售冷冻猪前筒骨未粘贴“湘冷链”追溯码案

  2022年3月18日,常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度衡阳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曹某投诉某商品房销售公司,由于经营者在销售房屋时有诱导和强买强卖的行为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案例2: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王某投诉某品牌珠宝店,由于经营者未按定制的重量交付黄金饰品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案例3: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刘某投诉某房地产公司,由于经营者在销售中隐瞒重大事项和诱导消费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案例4:常宁市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廖某投诉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由于经营者所生产的烟花爆炸,致使右眼受伤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案例5: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左某投诉某电器有限公司,由于经营者所销售产品无合格证,涉嫌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案例6:南岳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皮某投诉某电器公司,由于经营者在销售中央空调后无法履行安装合同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8万元。

  案例7:珠晖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邓某投诉某汽车养护店,由于经营者在冲洗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行为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

  案例8:高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王某投诉某名表销售公司,由于经营者销售的手表有故障导致时间不准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案例9:石鼓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付某投诉某养生理疗馆,由于经营者在推荐商品服务时夸大治疗效果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万元。

  案例10:衡山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王某等15人投诉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由于经营者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就使用预付方式收取了费用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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