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不动产权利已被司法处置转移,无法收回房产证。根据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22)湘0406执43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2)湘0406执43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日
序号
1
不动产权证书号
衡房权证雁峰区字第08130834号
原权利人
张鹏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123号江洲花园5·7·9号501室
备注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