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 靖 通讯员 王启生
2022年11月,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22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主要调查结果,衡阳排名第55名,比上年前进38名,位居全省第三——营商环境的明显改善,市民、企业大事小事“衡好办”,是衡阳法治政府建设成果最为直观的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近年来,衡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绘就鲜明的法治底色。
“衡好办”从“关键少数”做起
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推进中,领导干部发挥着关键作用,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从源头上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人民利益。
近年来,衡阳市全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创新建立了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守(普)法、考法、述法“五法并举”制度,不断培养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每年第一季度,衡阳市各县(市)区政府都要向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前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公布,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书面述职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倒逼责任落实。此外,在媒体开辟“一把手谈法治”“法在身边”等专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衡阳市非常注重完善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建设,在制定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基础上,又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估等五项配套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个必经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方式。2022年11月1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党政门户网公布了《衡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秋季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细则》《衡阳市“三区三线”划定方案》《关于在城区范围内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通行区域的通告》等9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5个重大事项已经完成,均落实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了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如果打开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衡阳市民政局等衡阳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门户网站,会发现各局一年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在网站醒目位置公布,一目了然。
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在衡阳已成常态。
“衡好办”从公正执法做起
行政执法作为政府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
2017年1月,衡阳市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32家试点单位之一,是湖南唯一试点城市。
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近年来,先后编制了《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衡阳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衡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衡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衡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六类行政执法行为18个操作示例,形成了“1+3+18”的制度体系,并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以高度的信息化和科学合理的流程设计,促进“三项制度”的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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