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谢小青)为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充分发挥其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的职能作用,我市以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效能为契机,切实加大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力度。通过大幅度撤并整合,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由327个调整设置为181个,精简率达44.64%。近日,市委、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
市委编办充分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对近几年来市委办、市政府办分别发文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汇总,锁定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的目标对象。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单位自主上报“撤并去留”处理意见。市委编办组织市委办办文法规室、市政府办文电科,对已上报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梳理甄别,逐一对机构存在的必要性、负责人及成员单位的构成等提出综合处理建议。
在清理规范过程中,我市贯彻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严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实行保留一批、撤销一批、整合一批,大幅减少总量,实现议事协调机构总体“瘦身”。对各单位主动上报拟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应撤尽撤,共计撤销60个;对职能相近或党政重复的1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合并。清理前,市级共有327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后,共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81个。同时,大力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0个,避免出现“拉郎配”。清理规范后,成员单位20个及以下的减少99个,20个以上的减少46个。
清理规范后,我市将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审核和管理流程,努力把议事协调机构的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更好地使各部门将精力集中投入到主责主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