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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4日 星期日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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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缘来不简单

  ■张   翼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出自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收录在语文课本里的句子,熟悉度很高。可要仔细考究起来,“鸡黍”到底是什么食品呢?不能总是笼而统之地说,是好吃的乡野美食。至少要先有个基本义,然后才有指代义或引申义。顾名思义,鸡黍就是鸡肉黄米饭。至于说这鸡肉是煎炒烹炸,还是焖溜熬炖,那不必定于一律,全凭主妇的手艺。

  孟浩然之外,“鸡黍”一词,在唐诗中不是孤例。柳宗元写道:“里胥夜经过,鸡黍事筵席”(《田家三首》),看来鸡肉黄米饭也可以上得招待“乡长”的大席。杜牧跑到河南南阳西边下乡体验生活,“半湿解征衫,主人馈鸡黍”(《村行》),吃的也是这原生态的饭;权德舆回顾说,自己“适因昭陵拜,得抵咸阳田。田夫竞致辞,乡耋争来前。村盘既罗列,鸡黍皆珍鲜。”(《谒昭陵过咸阳墅》),看来朝廷大员回到自己私家庄园里,也是被替其种田护林的老农民用鸡肉黄米饭好生招待。“民以食为天”,就出自权德舆这首诗,原句为了避李世民的讳,用的是“人以食为天”。

  “鸡黍”关系这么亲密,可能与孔子有关。《论语·微子》,子路在跟着老师周游列国的路上,遇到一拄着拐杖挑着农具的老人家,冒冒失失地问人家,你认识我们家“大先生”吗?老人家随口就说出一句千古名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熟为夫子?”话说的狠点,可事却做的很暖,“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把子路留下来住了一晚,不仅杀了家里养的鸡,煮了黄米饭让他吃饱,还让两个孩子出来给他见礼。这个故事里的老人,据孔子说是个隐居在乡下的高人、名士。

  从“杀鸡为黍”到“鸡黍”就这样带着几分儒家的出世有为和道家的遁世无为的交融意味,而成为古代文人骚客笔下的经典意象。

  其实,如果严格对照唐诗格律,“故人具鸡黍”的平仄是有“问题”的,本来应该是“平平平仄仄”,诗人给写成了“平平仄平仄”,倒数第二个字没有用仄声,用了平声这就“拗”了,那怎么办呢,就把倒数第三个字改成仄声,“救”一下,一个错误得用另一个错误来弥补,于是“开轩面场圃”的平仄当然也要跟着照此“拗救”一番了。

  这里还有个挺文气的词,叫什么“锦鲤翻波”,“仄平仄”的感觉有点像鲤鱼打挺翘尾巴,挺形象。孟浩然不像李白、杜甫,时不时地抖个机灵,不走寻常路。如果严格按照格律,他倒是可以借鉴《诗经·王风·黍离》里的句子“彼黍离离,彼稷之苗”,用黍稷或前辈学者考证出来的“稷黍”。可这样一来就更乱了,“具”怎么办?

  可见,写诗不能简单套公式。黍是黄米,大西北俗称糜子,可以酿酒,唐朝时动辄有人“斗酒诗百篇”的米酒,不少就是黍酿的。俗话说,割了糜子叫麻雀——领空头情,可以为证;稷是小米,也叫粟,大西北叫做谷子,红高粱就是稷的一种。

  以前在农村,经常听老人讲,某社员会把生产队刚榨出来的热胡麻油拿去喝,拿勺子舀一勺咕嘟咕嘟就灌下去,感觉跟神话故事一样。其实,这也有点古风。据考证,胡麻虽然是唐朝主要的油料作物,但胡麻本身也经常被当做主食做饭来吃。王维、王昌龄等人的诗里都有记述。

  种过胡麻的农民朋友应该更有体验,胡麻成熟时节,收割时揪出一穗,捻开来,吃里面小小黑黑的几十颗胡麻籽,嚼出一嘴油来,也解馋解乏。

  鸡黍的组合,从宋元之后,直到明代初期还是比较稳固的,才子高启就有“只恐陈登容易笑,负却故园鸡黍”(《念奴娇·策勋万里》)的感喟,扭扭捏捏地表达自己其实不想走(隐居乡野),其实还想留(为官作宦)的两难心态;可到了明代中后期,这一组合就有点受到挑战,至少面临到被解构甚至解体的危险。

  另一江南才子祝允明就有一首《鸡黍词》,有点仿照《诗经·国风》的意味,开篇就是“庭中有群鸡,主人赋之黍。”撒一把黄米来喂鸡,可见那个时候黍的产量上去了,地位却下来了。另当别论。现在都吃“精米”,大白米饭,黄米干饭就鸡块的场景,已经很少见。鸡肉很亲民,黄米有点精贵,“鸡黍”皆寂寥,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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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黍”缘来不简单
衡阳日报版面二A02“鸡黍”缘来不简单 2022-09-04 2 2022年09月04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