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衡南县YJ2021-7号地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项目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范围
衡南县云集街道回龙村YJ2021-7号地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坟墓,具体见勘测定界图。
二、搬迁时间
搬迁范围内的坟墓,由坟墓主或亲属于2022年3月4日前到街道或回龙村部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搬迁补偿手续,并于2022年4月3日前自行搬迁完毕。
三、补偿标准
按照衡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南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清政办发(2021)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搬迁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衡南县云集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