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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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下列不动产权利已被司法处置转移,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21)湘0408执恢14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21)湘0408执恢14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1

  原权利人 王雪平

  1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石鼓区蒸湘北路111号附2号502室

  备注

  住宅

  不动产权证书号

  衡房权证字第00104125号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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