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宪之(435—509年),字士思,南北朝吴郡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他的祖父是刘宋镇军将军顾觊之。顾宪之十七八岁时,州府征召他担任仪曹从事,后举为秀才,历任衡阳内史、太子舍人、尚书比部郎、抚军主簿等职。他在衡阳任职虽只有数年,但其除陋习、恤孤贫的故事至今仍在衡阳传颂,其清廉能干的声名仍在雁城回响。
决断公允人称“神明”
南朝宋元徽(473—477年)年间,顾宪之担任首都建康(今江苏江宁县)县令。任职的第一天,他发现衙内还没有了结的案卷堆积如山,于是命仆役将所有的案卷送到书房,然后闭门谢客,独自秉烛批阅。三更时分,忽从后衙方向传来几声“哞哞”的叫声,顾宪之不由得心生疑窦:“莫非这衙门内还养牛不成?”顾宪之来到后院查看,只见马厩里果然系着一头膘肥臀圆、体格健壮的大公牛,便问马夫为何养牛?
马夫道明原委:“此牛并非衙门所养,乃是一宗争牛悬案未结,前两任县令都无法断案,下令暂扣在此的。”顾宪之想起刚才审阅的案卷中,似乎有一件两家争牛的案子。于是,他当下决定从此案开始,逐步清理前任留下来的积案。
第二天清晨,顾宪之下令升堂,传来原告、被告以及双方证人到庭。原告、被告均称牛为自家所养,而且双方的乡邻也各自证明牛为同村人所有。双方各执一词,叫人难以分辨这牛到底是谁家的。顾宪之沉思片刻,放下状词,对两家主人说:“尔等无须多言,我知道了。”接着命人备轿让差人押着原告、被告及牛,在轿子后紧跟而行。不一会儿,到了两个村庄的交界处,只见面前有两条黄泥小道,向东通往原告居住的村庄,向西则通往被告居住的村庄。顾宪之吩咐马夫放开牵牛的绳子,任凭公牛随意地走去。只见那头公牛“哞哞”地叫了几声,踏上向东的小道,径直地朝着原告住处走去。围观的人们至此方才恍然大悟,原来顾宪之不惜兴师动众,亲临现场,就是要让公牛自己来辨认主人。案子真相大白,偷牛者方才认罪。世家出身的顾宪之竟然对牛的习性如此了解,说明他不是一个高高在上、“五谷不分”的官老爷。
有了此案作为良好开局,建康县衙上下无不对这位新来的县令深为叹服。所有案件顾宪之都能做到秉公处理,史书说此后他在建康县“发奸擿伏,多如此类。”他明察秋毫,断案公允,时人颇为称道。他的英明能干,甚至被百姓夸张地誉为“神明”。他对官吏的贪残、豪强的请托,都依法公正处理,决不徇私和偏袒。当时,京城建康的人将喝到的清冽醇厚的好酒称之为“顾建康”,意思是说其为政如酒色清醇,回味悠长!百姓对他的爱戴之情溢于言表。
移风易俗衡境大治
齐高帝即位以后,顾宪之被朝廷任命为衡阳内史,这个时代,各地以军事为中心,军政长官的职权万能化,内史与郡守同职,顾宪之由此成为衡阳的最高军事、行政长官。在他到任前,衡阳境内连年发生瘟疫,史书记载当时衡阳因为疾疫“死者大半”,有些人家阖门罹难,加上死者太多,棺材昂贵,老百姓没办法,只有随便用草席包裹尸体丢在路旁。顾宪之到任后晓谕辖地官员,寻找死者的亲属或族人,埋葬死者。对于全家死亡的,便拿出公款由官方代为办理丧葬事宜。
当时衡阳的旧俗认为,活人有病是因为他们的祖先作祟,得掘开坟墓,打开棺盖,用水冲洗死者的尸骨,意思是除去鬼祟,只有这样做,家里的运道才会好转,病人才能康复。顾宪之认为“除祟”这种做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也是对逝者和先人的亵渎,决心根治这个陋习。他传令辖境各地,此后再也不得行此等荒唐之事,对敢于违令者,严惩不贷。他还通过与百姓常打交道的衙吏、驿卒、小贩向百姓传播正确的观念,让百姓逐渐从内心认识到活人生病靠挖坟洗骨不仅无益、反而有害的道理。
顾宪之治理衡阳期间施政有方、爱民如子、移风易俗、教民向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南北朝时期,衡阳地属荆州。当时,荆州刺史王奂刚到任,只有衡阳没有上诉案件,便感叹地说:“顾宪之在衡阳教化民众做得极好,若荆州九郡都像他一样,我这个刺史还有什么事情可做呢!”
建言减税为民减负
离开衡阳后,顾宪之担任随王萧子隆的东中郎将、长史,代其行使会稽郡守之职。当时要收所谓的牛埭税。这个税指的是对以牛挽船过坝所征的税。牛埭税始于晋。该税本是一种使用费性质的政府收费,但施行日久,逐渐变成了通行的一种税收,给政府带来了利益,但流弊甚多,过往的商旅百姓深受其苦。牛埭税时兴时废,至南朝,由于朝廷用度不足,又开始征收牛埭税。到南齐永明六年(488年)时,牛埭税已经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来源。
朝廷让时任会稽郡守的顾宪之调查研究。顾宪之原就深知牛埭税之弊,实地调查后,更加深了对牛埭税和当地情况的认识,于是向朝廷上书禀明实情,希望朝廷可以体恤下情,不要增加牛埭税额。他在上书中说:牛埭税本来不是为了收税,只是因为“风涛迅险,人力不捷”,经常有商旅、行人翻船溺亡,所以才由官方征收牛埭税,以“济急利物耳”,相当于一种互助保险金。公家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收益,商旅行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浪造成的损失和风险,“公私是乐,所以输直无怨”。这些年来牛埭税的税额形成定制后,百姓的负担已经较重了,如今官府“刻又刻之”,百姓“百端输调,赋役殷重,不堪勤剧”,况且这次改税所涉及的郡县,因为战乱影响稍有恢复,如果再突发水旱灾害,后果恐怕不堪设想。因此,他建议朝廷不要增加税额,增加税额看似对政府有利,但无异于杀鸡取卵,伤害了民本,“即日不宜于民,方来不便于公”,朝廷不应为了一时的小利,做这种不当为之事。
他在上书中还向皇帝畅谈为官之要,乃是应当努力做到“廉平”“廉则不窃于公,平则无害于民”,只有一心为民、一心奉公者,才能行使好手中的权力。皇帝读到顾宪之的上书后,深受震动,接受了他的意见,决定不额外增加牛埭税。所涉地区的百姓听闻此事,无不对他感激万分。
为官清正处处留声
此后,顾宪之又先后任职多个地方,在他任职的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清正廉洁的故事。同是在他代行会稽郡守期间,其治下的山阴县有个名叫吕文度的人,此人在当时皇帝面前颇受恩宠,仗着皇帝的宠幸,在地方上建立规模宏大的府邸,平时行事嚣张跋扈,欺压百姓,无人敢惹。据说吕文度的母亲去世时,为了讨好皇帝面前的红人,郡县内的达官贵人争先恐后地前去吊祭。但正直的顾宪之不怕他,史书记载“文度深衔之,卒不能伤也”,大大打击了地方权贵势力的气焰。
在他任建威将军、行婺州事时,当时的司徒、竟陵王萧子良占据了数百里的山林湖泽,作为自己的行猎游乐之地,禁止百姓进入樵采。顾宪之极力劝说此事不可,言辞恳切,终于说动了他。竟陵王萧子良回答他:“非君无以闻此德音。”随即命人解除了封禁。
后来,顾宪之又在地方和朝中数次迁转任职,直到梁朝建立,身患重病才回乡养老。他归家后,由于为官清廉,家里积蓄的米粟不多,仅够勉强度日,住房条件相当狭小简陋,史书形容他的陋室为“环堵”,意即只有四面的墙壁而已,因此他和家人都“不免饥寒”。顾宪之生活的时代,跟他同级别的官员,任职地方几年后,大多积蓄了相当可观的财富。然而,像他这样祖上官居显要,自己又出任过多个要职,而能为官清廉,不蓄私财的,在当时是绝少见的。
梁天监八年(509年),顾宪之在家中逝世,终年74岁。在临终留给儿子的文书中,他要求自己的葬礼要一切从简,只要“衣周于身,示不违礼,棺周于衣,足以蔽臭”即可,“入棺之物,一无所需”,不要像当时的流俗那样厚葬;以后到了忌日,按照礼仪给自己供奉素食果蔬就行了,不要用珍贵的肉食。他认为祭祀祖先“本贵诚敬,岂求备物哉”!他的清正、廉洁可谓贯彻始终,坚守一生!
顾宪之拥有这样的品性,与他家的家风、门风是分不开的。他的祖父,曾任湘州刺史、吏部尚书的顾觊之,据史书记载,也是一位清廉有为的好官,颇为时人称赞。顾觊之在吏部做官时,曾于衙门庭中种植了一株“嘉树”,对人说:“我任职吏部,职责牵涉整个国家的选官用才,定要竭力为国家选拔德才兼备的良材嘉树,这样才能世风日上,百业俱兴。”他还说这棵嘉树是“吾为宪之种耳”,蕴含了对孙子的良好期许。
在辗转多地后,顾宪之也曾被调到吏部担任吏部郎中,他亦如祖父所愿,与当年祖父种下的树木一样,已经长成了茂盛挺拔的良材。顾觊之种植嘉树、寄望子孙成材的做法,为时人艳羡,也给今人以启示。顾宪之生活的时代虽然已经过了一千多年,但他的为官佳话,尤其是不负家门、清正有为的故事,仍在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