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谭中成
身份证号码:430422199005064654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坐落在:衡南县新县城12-11.12-13号地C栋5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南国用(2016)第01114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国土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中成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