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德章:
我已将对你的债权,即衡南县人民法院(2020)湘0422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其中150000元转让给了许勇,另180000元转让给了颜小龙。请你接到本通知后将费用直接支付给上述债权受让人。
通知人:陈凝满
202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