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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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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检察的五张答卷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通讯员   李建辉   郑雨佳   本报记者   易成章

  扫黑除恶5个先进集体、2人荣立二等功、17名先进个人;20人次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办案能手;5个全国、全省典型案件;全国文明单位复检通过、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单位全覆盖……2020年,全市两级检察干警团结奋进、逆“疫”而上,守护了雁城和谐稳定,收获了争先创优的累累硕果。

  2021年工作打算

  “护航‘一体两翼’、坚持司法为民、更新监督理念、锻炼过硬素质……”2021年,两级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衡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0年成绩回顾

  答卷一: 积极主动作为,服务全市大局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审慎办理涉疫刑事犯罪79人,公益诉讼案件12件,率先开展异地律师远程阅卷工作,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

  ■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

  帮助扶贫点衡南县新华村建设100亩油茶、60千瓦伏电站和40人扶贫车间,以产业扶贫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帮助乡村振兴联络点常宁市庙山村建成“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湖南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在全省率先探索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工作,70余万元涉案款物快速返还到困难群众手中。大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389人,“套路贷”“校园贷”犯罪57人。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90人。

  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与有关部门形成保护衡阳“绿水青山”合力,依法办理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4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现案件清结,批捕245人,公诉381人。坚持不枉不纵,追捕追诉漏犯30人,改变定性不当案件34件。开展“打财断血”,引导和建议侦察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各类涉案财产15亿余元。确保“行业清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5件。

  ■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批捕涉嫌侵犯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人员合法权益犯罪33人。依法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依法不批捕22人,不起诉57人。

  答卷二:

  坚持人民立场,推动社会治理

  ■着力推动平安衡阳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3637人,公诉5619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1310人,多发型侵财犯罪1294人。依法批捕涉嫌毒品犯罪843人,公诉1005人,同比上升30%和19%。

  ■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批捕776人,不起诉137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人。办理各类信访504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举办公开听证46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从重从快惩处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46人,起诉290人。教育、感化、挽救轻微犯罪且悔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72人,不起诉40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0人。

  ■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针对社会治理中的短板、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14件。共同推动成立特殊病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被省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答卷三:

  立足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

  监督侦察机关立案36人、撤案20人,纠正漏捕79人、漏诉14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97件(次)。提出抗诉26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8件(次)。监督纠正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31件(次)、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65件(次)。审查1648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纠正意见117件。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7人,受理监委移送起诉案件58人。依法起诉了高某某、陈某某涉嫌受贿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

  提请抗诉45件,提出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5件,同比增长3倍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协同推进机制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衔接机制。依法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7件,法院已发回重审22件。

  ■行政检察双向监督

  受理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3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4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被采纳32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7件。

  ■公益诉讼提质扩面

  立案4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323件。监督治理污染损坏的耕地林地90余亩、回收清理废物3万余吨、收回国有财产权益价值472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44万余尾、保护完善英烈纪念设施17处。市检察院诉彭志等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十大精品案件。

  答卷四:

  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管理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将原来的29个部门整合为16个部门,实现了机构“瘦身”、工作增效。部门正职平均年龄下降6岁,硕士研究生中层干部增至17人,为衡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落实综合配套改革

  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退出和奖惩制度,退出员额24人。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数同比上升17%。

  ■考评司法办案绩效

  设立“案-件比”考核指标,引导干警办案质效求极致,让人民群众免于“诉累”。全市刑事“案-件比”为1.58,“件数”同比下降0.2,减少779件办案环节,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发言推介相关经验。

  答卷五:

  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接受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书面回复市人大交办案件3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满意率均为100%。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33起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邀请社会各界2600人次参与公开听证、案件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接受国、省、市三级政协委员的专题视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可度。

  ■加强建设、提升素能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政治能力。积极开展全员培训9次,集中研讨重大疑难案件,大力开展优案评选活动,切实提升干警办案能力。

  ■全面防范廉政风险

  针对司法办案关键岗位和不捕不诉等关键环节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点。持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司法过错典型案例警示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压实“两个责任”,常态化督查纪律作风,从严查处3名违纪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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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衡阳检察的五张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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