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查,我系统下列人员已多年未与单位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岗。经过基层学校摸底造册、核对情况、送达通知(含登报公告送达)、集体决议、校内公示和单位呈报等相关程序,经县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县政府同意,对陈亚伟等28名自动离职人员作解除聘任合同处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衡东县第一中学陈亚伟、裴作珍、谭浩丽、夏雄伟,衡东县第二中学董定勇、李幼英,衡东县欧阳遇实验中学方亮、雷运梅、刘在华,衡东县第八中学段朝文,衡东县第九中学刘菊兰,衡东县洣水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戴国华,衡东县大浦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茹高敏,衡东县新塘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颜红焰,衡东县白莲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卞香平、谢朝阳、廖凯,衡东县石湾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刘红丹,衡东县三樟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康金平、刘敏、文慧君,衡东县吴集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文菁、欧阳品、周亚辉,衡东县甘溪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丁宁,衡东县草市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彭琼茜,衡东县杨桥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颜俊华、朱年丰。
衡东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