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法要求,对涉黑涉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论罪当判处死刑的案件,法院都不得主动开展调解。
最高法强调,在刑事审判领域,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毫不动摇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准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对于涉黑涉恶、爆炸、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或者必须依法严惩的,法院都不得主动开展调解,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心怀人民、公正裁判,守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将有哪些“大动作”?会议透露出一系列重要信息。
民事审判不和稀泥
刑事审判兼顾国法天理人情
案件裁判,不仅在于化解矛盾纠纷,更关乎社会风气、公序良俗。从“电梯劝烟猝死案”到“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近年来不少案件判决结果匡扶正义、为人称道。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此强调,在民事审判领域,人民法院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坚决同“和稀泥”做法说不,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在刑事审判领域,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毫不动摇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准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防止老人打官司遇“数字鸿沟”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深入实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会议强调,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杀人、拐卖、强奸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要毫不手软。
为进一步方便老百姓打官司、解决矛盾纠纷,全国法院近年来力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加快解决各地工作不平衡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依法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建设“智慧法院”,不熟悉新兴技术的老人怎么办?会议对此强调,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不断推出适老诉讼服务举措,避免在审判执行领域出现“数字鸿沟”,坚决防止出现老年人因技术原因无法立案和打官司的情况。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