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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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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好差评”有了国家标准
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政务服务怎么样?看看企业和群众“好差评”就知道了。28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国家标准助力政务服务‘好差评’”例行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和《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按照《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的要求,评价对象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事项及相关工作人员。

  现场服务“一次一评”。政务服务机构可在服务窗口放置评价器、二维码、书面评价表格等方便服务对象自主评价,或由窗口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办件回执等方式供服务对象进行扫码评价。

  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设置评价功能模块或环节供服务对象进行评价,或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手机短信发送、回复功能,供服务对象事后对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差评要实现“件件有整改、有反馈”。收到差评和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差评,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政务服务将建立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其中,对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单位和人员,由责任部门处理;对服务对象反映的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具体信息,转有关部门处理;各地区、各部门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评价。

  《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标准是对现场服务和网上服务两种评价渠道的工作细化和具体规范。

  这两项国家标准首次厘清“好评”率、主动评价“好评”率和“未评”率等相关概念和计算方法,增强各地政务服务评价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标准同时将“差评”的回复率、回访整改率和回访整改满意率作为重点评价内容,推动各地高度重视“差评”整改工作,避免出现片面追求“好评”率的情况,助力实现“以评促改”、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的目标。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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